开设专业
来源: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3-03-28 点击次数:2417次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技能,能够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具备在幼儿园进行教学和基本科研能力的、能在托幼机构从事学前教育与保育工作的一线教师。
二、培养要求
1.基本品质要求:具有正确的政治信仰、科学的世界观、高尚的人格、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热爱学前教育事业,以为社会服务和作贡献为荣;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创新意识。
2.知识结构要求: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健康的审美观念。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熟悉幼儿园教育各环节,了解学前教育改革的当前动向。
3.专业能力要求:具备一定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并能把它迁移到幼儿身上;具有良好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普通话达到省二乙以上标准;具备幼儿园五大领域活动基本指导能力以及独立获取知识能力、动手操作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观察分析幼儿表现能力、与家长沟通能力。
三、主要课程
学前儿童卫生学
学前教师语言艺术
乐理、视唱、练耳
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
学前教育学
学前儿童健康教育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
学前儿童数学教育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
学前儿童美术教育
幼儿园实用多媒体技术
幼儿文学赏析与创编
幼儿园保育见实习
声乐与合唱指挥
钢琴基础与弹唱伴奏
美术基础与幼儿园实用美工
舞蹈基础与形体训练
幼儿园领域教法见习
中外学前教育史
四、核心技能证书(级别)/颁证机构
育婴师资格证书(省中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毕业后可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岗位证)/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