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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能力)培训班火热报名中

来源: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4-05-22 点击次数:2309次

在成功举办第一期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能力)培训班的基础上,为助力江北区教育局“阳光家庭教育指导师”骨干师资培训,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女子学院开启面向以骨干教师为主体的第二期家庭教育(专项能力)培训班,推进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发展。


一、 培训目标

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培养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队伍。

二、培训内容

(一)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家庭教育指导职业道德修养;

(三)儿童发展规律与各年龄段特点;

(四)家庭教育问题干预原则与方法;

(五)亲子关系协调;

(六)人际沟通原则与技巧;

(七)儿童权利保护;

(八) 案例指导方法等。


‍三、培训对象

江北区中小学教师为主体


四、培训时间

6月16日、6月23日、6月30日


五、培训地点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709弄 )


六、培训要求

(一)培训时长共计24课时(3天);

(二)到课率须达到75%及以上。 


七、培训费用

600元/人。


八、报名材料

(一)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二)一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九、考核与证书

培训结束,获得由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的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能力)培训结业证书后,可参加家庭教育专项能力考核。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十、考核时间

每月均有考试安排,详见附件一中的附表。


十一、咨询热线

李老师0574-87201072


**现有少量培训名额,欢迎有意向的师生咨询、报名,先到先得!**


家庭教育,从心开始! 让我们携手为孩子们的成长、为家庭的和谐贡献一份力量!


附件一:考核事宜

一、考核报名

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全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甬卡鉴[2024] 1号),开展考试报名。

(一)报考条件:需有社会学、教育学或心理学等家庭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经历或两年以上家庭教育指导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经本职业初级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者可报考;

(二)考生需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2.jsp)进行网上申报考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二、收费

考核费:80元/人。

三、证书获取

学员考核通过后,自行登录项目制证书下载网址:zypx.nbhrss.gov.cn(建议用360浏览器)进行电子版证书下载。

证书样本:

四、2024年8月至12月的考 核 时 间

考核日期

申报日期

审核日期

缴费日期

8月17日

7月15日-7月21日

7月22日-7月26日

7月29日-8月4日

9月21日

8月19日-8月25日

8月26日-8月30日

9月2日-9月8日

10月19日

9月13日-9月22日

9月23日-9月27日

9月29日-10月10日

11月16日

10月14日-10月20日

10月21日-10月25日

10月28日-11月3日

12月14日

11月11日-11月17日

11月18日-11月22日

11月25日-12月1日

注: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全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甬卡鉴[2024] 1号)发布


附件二:第一期部分学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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