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微信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官方微信

请你留言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声明

来源: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7-04-27 点击次数:2954次


 

 

 

近来,发现有中介机构、个人冒充我校进行违法、虚假的招生宣传,严重扰乱了我校正常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也给广大考生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为维护学校的品牌声誉,保障报考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声明如下:

一、只有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及与宁波大学签订合作协议的校外教学点,才有资格代表我校进行招生宣传,我校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者中介机构代理招生。

二、已经通过2016年全国成人高考并被我校录取的2017级学生请尽快到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报到注册,因个人原因不及时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请广大考生通过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或者电话咨询查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资质和招生信息,切记上当受骗。对假借我校或我校校外教学点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的机构或者个人,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网址:  http://www.nbucec.com

电话:  0574—87220018  87220058

地址:  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709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427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