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新闻动态
来源: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5-07-08 点击次数:119次
为规范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自行采购工作,确保车辆服务高效、透明,根据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工作需要,拟开展“中小学教师核心素养提升班”项目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询价采购工作。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小学教师核心素养提升班”项目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2.服务内容:7月11日上午10点起从温州南站接学员至瑞都万融商务大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下午2点起从酒店至温州大学高教园校区,5点30分起返回酒店。7月12日上午8点从酒店出发至平阳、瑞安,下午5点左右返回酒店。7月13日下午2点起从酒店分别赴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瓯海区牛山实验学校,5点左右各自返回酒店。7月15日下午1点30分起从酒店送学员至温州南站。
3.服务人数:90人
4.服务时间:7月11日至7月15日
5.其他实质性要求:每次用车提供给学员人手一瓶饮用水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询价工作。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公告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询价程序
1.供应商于即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服务方案、项目总价、后勤保障、具体安排、后续服务承诺等以书面形式送交到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709弄叶杰全大楼),并提供相关资质佐证材料。(若选择快递形式寄送,仅接受顺丰速运,以签收时间为准)
2.继续教育学院对各家所报方案、价格、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采购联系人:冯伟老师,联系电话:13819803625
询价采购监督人:陈以海老师,监督电话:15888101549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