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学点
来源: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5-02-24 点击次数:512次
各校外教学点:
为了更好地开展2025学年春季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并规范有序地完成相关教学教务任务,请各教学点配合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见下表):
序号 |
完成时间 |
工作要点 |
说明 |
1 |
2月28日前 |
在超星学历平台上输入所有开课课程的辅导教师 |
注意每门课程的辅导教师必须勾选本部默认的主讲教师和校外点的辅导教师,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
2 |
3月1日开始 |
本周六正式开始在超星平台开始上课,督促学生按时学习和签到 |
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
3 |
3月14日前 |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好每门开课课程的辅导时间,以电子表形式上报学历部 |
使用新版的《课程辅导安排表》,见附件3,学校督导要根据课表听课 |
4 |
3月30日前 |
完成2025学年学费缴纳工作 |
2023级在原系统中缴纳,2024级和2025级在超星平台缴纳,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 |
5 |
每个月初 |
填写好2025届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表,以电子表形式上报学历部 |
表格见附件5,学校督导本学期重点抽查校外点论文答辩 |
6 |
5月16日前 |
督促学生和相关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2025届毕业论文工作,包括论文答辩和终稿上交、论文成绩评定、学位论文审核等 |
重点提醒申请学位的学生,学位论文需要75分及以上,并要通过学校审核方可申请学位 |
7 |
6月20日前 |
做好新增辅导教师的初申报工作,及时完成本学期的辅导课酬发放工作 |
本学期涉及2024级和2025级的辅导课酬、2023级的论文课酬,须提早准备 |
8 |
日常 |
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辅导教师完成学生在线学习、课堂表现和作业情况的统计等教学管理工作;按照我校教学档案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
各教学点管理人员和班主任及时关注学生的学习动态,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 |
9 |
6月 |
本学期2024级和2025级须组织核心课程统一考试 |
2024级和2025级核心课程目录详见附件6,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
如有疑问,可以联系学历部,史老师,0574-87220013;陈老师,0574-87220009。
附件2 超星平台课程学习操作指南
附件3 校外教学点课程辅导安排表
附件6 核心课程目录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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