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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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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0-05-22 点击次数:3285次

各教学点:

2018级学生毕业在即,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参照学生手册《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实施;优秀毕业生名额按班总人数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按班学生干部人数的20%评选;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得重复;评选后填写《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一式二份,由教学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寄学历部审核(寄送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709弄(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史凯,18069128132);汇总表发nbucecxwd@163.com邮箱,表格文件见附件,上报截止日期:2020年6月5日。


附件:1、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2、汇总表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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