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来源: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10 点击次数:7182次
1、 查档者来电询问、阐述利用档案的性质,(咨询电话0574-87220029);
2、 查档者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介绍信);
3、 查档者阐述利用档案的内容及目的;
4、 档案必须本人查询。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人查档委托书及身份 证的复印件。委托书的内容包含:毕业年度、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利用目的 等信息。委托书必须是本人手写字体,严禁机打字体。
5、 查档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6、 查档地点: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709弄(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杰全大楼三楼303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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